1月4日上午,青海省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暨省政府残工委第二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全面回顾了“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加快推进青海残疾人小康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表彰了“十二五”时期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了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安排部署了2017年残疾人重点工作任务。签订了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责任书。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匡湧出席会议并讲话。
匡湧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赶超跨越幅度最大、出台保障政策措施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五年,也是全省残疾人民生改善成效最显著、获得实惠最多的五年。各级政府残工委、各级残联组织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有力推动了我省残疾人事业跨越健康发展。
匡湧强调,今后五年,要以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需求和增进残疾人福祉为根本,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关心残疾人民生保障、权益维护和各项残疾人工作,以坚决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稳步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扶残助残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为重点,坚持普惠制度与特惠政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帮助扶持与自强自立、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补齐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经济社会平均水平的短板,使残疾人小康与全省各族人民小康协调发展。
匡湧要求,“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规划,结合实际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出可操作性强、具体化的路径图、时间表,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制定配套方案,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表彰“好”的、推广“优”的、问责“差”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法委等有关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会议。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和全体委员、各市(州)、县级政府残工委、残联负责人及受表彰代表参加会议。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省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