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省残联副理事长王红泽组织康复部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题党课。王红泽副理事长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每个党员都要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有义务和责任学习好、维护好、宣传好、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一是做民族政策的宣传者、践行者、促进者;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注重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三是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始终遵循平等、尊重、沟通、理解、慎行、包容的原则,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王红泽副理事长还对康复部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要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利,在残疾人康复项目组织、康复经费的使用各方面,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存私心。他强调全体干部要团结一心,学会包容、理解、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王红泽副理事长讲的党课和廉政谈话语重心长,入脑、入心。一定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这面旗帜,为打造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优良的工作业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