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残联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融合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力量,率先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导高度重视,将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作为民生实事工程的一个重点内容积极推进,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属于新生事物,北区残联也是首次尝试,可借鉴的经验很少。在实践中,北区残联探索确立了“政府主导、残联管理、社会机构承办”的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康复、劳动、就业等一体化综合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委托服务等方式,与青海慧灵智障人士服务工作站、城北区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签订了服务协议。
城北区残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托养服务新成效。一是确定托养服务的条件。有城北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59周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及其他类别的残疾人。二是明确托养服务方式。将残疾人托养方式分为三类,即: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三是确定托养服务内容。根据托养方式不同,确定不同的服务内容。四是明确了工作职责。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在区残联的指导下,由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目前,通过社区(村)申报、镇(街道)审核,已确定服务对象140余人,涉及全区11个社区、村。
今后城北区残联要制定《城北区残疾人托养实施办法》为残疾人提供人际、社会交往能力等适应性训练服务;提供康复训练、生活和劳动技能训练;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参与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