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匡湧副省长在《青海省开展第一次“残疾预防日”活动总结》的专报上对残疾预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匡湧副省长指出:“残疾预防工作要面向群众,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通过开展残疾预防日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预防意识,传播预防知识,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面。”
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及时传达学习匡湧副省长批示精神,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对三个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的指导,确保完成中国残联下达的创建任务,为在全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总结经验。三是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宣传,确保残疾预防知识在学校、企业、社区全面推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残疾预防的理念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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