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构建和谐青海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残疾人事业令人称道,凭政府爱民之心的推动和真金白银的投入,换来百姓灿烂笑容。
今天,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不断得到解决,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不断改善,残疾人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的影响不断扩大。
人们说:过去五年,是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质量最好的五年,是残疾人生活改善最大、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是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氛围最浓、支持力度最强的五年,是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教育、组联、维权、文化体育等事业取得历史性大丰收的五年。
残疾人事业八项奋斗目标
日前召开的全省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未来残疾事业发展所面对的挑战和困难。要清醒认识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残疾人生活状况远远不及社会平均水平,而且呈现拉大的趋势,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面临不少困难。会议提出:着力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到2012年,努力实现以下八项目标:
——扶助30000名农牧区贫困残疾人脱贫,对10000名农牧区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改善8000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加速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为75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资助3500名贫困残疾学生,争取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75%。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名。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群众性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活跃,体育运动更加普及,文艺、体育后备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得到加强;竞技体育、职业技能充分展示,努力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上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和专门协会工作深入开展。
——省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充分发挥在全省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州、市、地残联及格尔木、德令哈市残联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并切实发挥功能,提供服务。
其中2008年的主要任务:
——积极主动拓宽渠道,加大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力度。完成残疾人就业600名,其中按比例就业69名,培训各类残疾人2000名,全省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00万元,其中省本级600万元;协调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通过“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等项目,加强农牧区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
——完成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目标,使广大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力争使10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以县、乡、村医疗机构为依托,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网络;加大康复质量监督力度,每季度对社区康复、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辅助器具供应、精神病综合防治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加强扶贫与社会保障工作,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通过政府扶贫、康复扶贫以及社会各界帮扶等渠道,使3800名残疾人得到扶持;积极争取中国残联的支持,为1500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结合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实际,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各类保障、保险之中;根据国家要求,在西宁市大力推进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教育进程。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启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慈善助学活动,救助600名残疾学生,促使更多的残疾人享受教育服务;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慈善总会,努力做好贫困残疾人大学生救助工作,力争将应届上线残疾人考生全部招入各类本、专科院校进行学习。根据国家安排,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争取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在湟中、海西两地增建两所特教学校,在青南三州分别设立特教班,指导开展好30万人口以上县建设特校的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促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利用2008年北京残奥会和残疾人各类节庆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大对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力度,培育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体协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社区体育设施,动员组织各类残疾人就近参与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群众体育活动。创建全国残疾人健身活动示范点。开展“自强健身与残奥同行”主题宣传月活动。
——把握有利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由我国等国签署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已经生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也已经出台,这些都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牢固和根本的保障。要结合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工作,研究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意见,修订我省残疾人就业规定。进一步协调出台《青海省扶助残疾人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从法规层面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因精神和智力障碍等就业困难的群体,启动托养机构建设工作,维护他们生存的权利。
——做好残疾人维权与信访工作,确保残疾人群体的稳定。提请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就《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执行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实施“扶残维权”行动,加大维权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要协调省司法厅对全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证》,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要做到普法宣传和司法援助有机结合,各级残联及基层残协要向残疾人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条件,让更多的残疾人受惠。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信息交流无障碍的进程。
——增进国内外交流合作,争取各方面支持。利用残奥会期间宣传声势浩大、交流接触渠道拓宽的有利条件,积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工作路子,争取国际国内慈善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援助,不断扩大我省残疾人的受助面;要争取兄弟省市残联支持,尽早落实国际狮子会深圳分会对我省的有关援助意向;积极争取广东省残联、广州市残联在我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轮椅配发、人工电子耳蜗验配、康复器材配备等医疗设备的援助;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与北京残联签订的援助协议。积极发挥“爱心助残”专项募捐资金效益,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广泛实际的服务。
——加快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指导州、市、地残联做好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玉树等5个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做好其余州、地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加强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全面加强残疾人事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各级残联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广海北州、海东地区、格尔木市村残协、社区残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经验,加快全省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报酬,使广大残疾人能够就近、方便、广泛、充分地享受到各类服务。为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做好保障金地税代征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设工作,为服务残疾人夯实基础。各地一定要抓住当前推动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的通知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实施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工作的方法措施,认真学习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大力促进当地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青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设,组织开展“爱心助残”专项募捐等活动,坚持好的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多方筹措资金,增强服务能力,为服务残疾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贫困残疾人盖新房
走进青海农村牧区,会给人这样一个惊喜:大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大兴土木,大盖新房。尤其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些村里最穷的人所盖的房子差不多是村里最漂亮的。砖木结构,宽畅明亮。新宅之“体面”令健全人羡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洒力池村83岁的残疾人马永祥就是这样的幸福人。此前不久他们一家还是在风雨侵蚀得墙垣歪斜、地基塌陷、低矮潮湿的房子居住。2007年7月,他居然建成了80多平方米砖木结构的新房。走进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完干滩村贫困双女户残疾人冶希拉家时听到的是欢乐的笑声,看到的是一溜五间漂亮的砖木结构新房。可谁能想到这个家庭曾因无力建房,一度竟在院里支顶帐篷居住。说起住新房,马永祥、冶希拉至今还恍惚在梦里似的,一个劲儿摇头说:“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何使我省贫困残疾人所居今昔天壤之别呢?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中残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农村建设要求,争取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为西部省份农牧区贫困残疾家庭做的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大实事。具体到我省,即今年7月起,国家财政从彩票公益金中为每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支付2500元建房款,省级财政配套每户2500元,州(县市)地方政府再配套2000元,共计7000元,保证困难残疾人家庭能修建起不低于40平方米的住宅。今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