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29日,国务院批转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1年~1995年)》(以下简称"八五"计划)。"八五"计划是由中国残联会同国家计委等16个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为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制定的,它是继"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年~1992年)》之后又一个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它明确了"八五"计划期间残疾人事业的总目标和指导方针,规定了主要任务和指标,提出了相应措施。"五年工作纲要"后两年的任务已纳入其中。
"八五"计划期间总的目标是: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缩小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参与机会增多,参与范围扩大,自身素质提高,生活状况改善:
----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初步解决;
----残疾人接受康复、教育、医疗保健的人数增加;
----残疾人劳动就业率提高;
----残疾人服务设施增多;
----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法律体系、政策体系、业务体系、工作体系和残疾人组织体系初步确立。
"八五"计划期间的基本指导方针:
----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依法规范公民行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以平等权利、同等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实行"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方针,着重解决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满足的基本需求,使残疾人得到切实利益;同时,注重残疾人事业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原则。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各项业务分别列入国家有关事业领域,整体研究,统筹规划,同步发展,形成既适应残疾人特点又与相关事业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基础、有关部门与残疾人联合会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实行以政府为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各方密切配合,各尽其力、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社会化管理方式。
----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激励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发挥残疾人的能动性;完善残疾人组织,增强残疾人组织的活力,发挥残疾人组织的效能。
"八五"计划期间的主要任务、指标除了融入"五年工作纲要"后两年的任务之外,还增加了16个配套的实施方案,开创了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康复
在完成"五年工作纲要"规定的83万例三项康复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5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6万例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2万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同时增加了为2万名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的任务,使重点康复项目在1988年至1995年期间累计完成143万例;并探索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体系;开展智力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