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康复的概念:社区康复是指以社区为基地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它是一种的康复方式和制度,与过去一向实行的“医院康复”完全不同。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发表了一份关于社区康复的意见书,对社区康复工作了以下的解释:“社区康复是属于社区发展范畴内的一项战略性计划,它的目是促进所有残疾人得到康复,享受均等的机会,成为社会的平等垢一员。社区康复的实施,要依靠残疾人自己和他们的家属、所在社区,经及相应的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劳动就业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等的共同努力。”
(2)社区康复的性质:社区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这一计划关系到用较新和较好的方法来解决残疾人的康复问题,所以它是一项社区发展的战略性计划,应该纳入社区本身经济和社会发展范畴之内。
(3)社区康复的目标:一是使残疾人身心得到康复,通过康复训练和给予辅助用具用品使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在周围活动(包括步行或用轮椅代步),能够与人互相沟通和交流。二是使残疾人能享受均等的机会,主要是指平等地享受入学和就业的机会。学龄残疾儿童能够上学,青壮所残疾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能够就业。三是使残疾人能成为社会平等的一员,融入社会,不受歧视,不受孤立和隔离,不与社会分开,残疾人能得到必要的方便条件和支持以参加社会生活。
(4)社区康复的依靠力量:主要依靠社区的领导和组织、依靠社区的群众和团体,依靠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卫生、教育、劳动的人事、民玫和社会服务等部门),依靠残疾人本人和他们的家庭。三股力量联合起来,通力合作,社区康复的任务才能完成。
(5)社区康复的特点:一是以社区为基地,由社区组织领导、社区参与。社区康复不是在医院和康复中心进行,而是在社区范围内进行。社区康复是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由社区负责计划、组织和领导、全社区参与,给予支持,主要依靠社区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社区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二是依靠社区康复原有的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网络,协力开展康复服务。社区康复既是一项社区的卫生保健工作,又是一项社区的民政福利的社会服务工作,要求社区的卫生、民政、社会服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全力,开展工作。三是按照全面康复的方针,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方面的康复服务。在执行这一方针时,一方面充分发挥社区的潜力,在社区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为残疾人进行身心的功能训练,帮助上学和就业,促进残疾人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充分地利用专业的康复中心,康复医院、康复机构和省、市、县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部、站)的帮助,尽量使社区的残疾人得到全面康复。四是使用社区的康复技术、简便廉效,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在我国还十分重视应用中医药和民间方法、促进功能的康复。大城市、大医院、大中心复杂的和高级康复技术,要求有专门的昂贵的器材和熟练的专业人员操作指导,不适宜天社区使用。只有应用简便、方便、易得而又有效的康复技术,才能适应在家庭和社区训练技术外,还应充分利用中药、针炙、推拿、按摩、太级拳等传统方法促进功能恢复。五是充分发挥残疾人本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的组织(如残联、残疾人协会等)在康复中的作用。在医院康复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医务人员(虽然也重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而在社区复中,残疾人和他们有家属、残疾人组织代表参与决策、计划和实施,起来十公重要的作用。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社区康复才能真正有针对性地做到“按需康复”,为残疾人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残疾人康复的积极性,使计划能很好地完成。
(5)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社区康复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基层康复机构得到康复训练和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由于社区康复具有就近就地、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等特点,所以成为残疾人康复最为有效的形式。近年来,社区康复在国际社会的积极倡导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展了这项工作。我国社区康复工作,特别是城市社区康复工作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城市社区康复工作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辖区内其他各级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掌握社区人群残疾发生情况及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并建档立卡;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和健康教育;开展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发生报告制度等。同时,对于在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或转介。做好社区康复工作不仅要依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内各有关组织(残疾人协会,"工、青、妇"组织等)、志愿人员、残疾人自身及其亲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