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是指为预防、控制和减少残疾的发生和发展而专门制订的政府规划和计划,包括残疾预防目标、行动指南和措施等综合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巾国儿童发展纲要(200l一2010年)》的要求,卫生部、中国残联于2002年制定《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汁划(2002—2010年)》,提今后一
段时期内我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的阶段性目标和行动措施,目的是切实采取措施,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2006年7月,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2007年12月,卫生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口计生委、中国残联等8部门共同制定《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