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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办法
青海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honeyshell.com    来源:青海?人道助残工程项目办    创建时间:2010/5/28 11:18:17    
  一、捐款捐物联系方式:
 
 1、 捐款: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来实施。接受来自国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捐赠。欢迎境外友好社团、慈善组织及个人捐赠。
  扶残助残捐赠热线:(0971)--6127767/6127761
  接受捐赠专门机构:青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关大街分理处   
帐 号:0397 5058 0910 0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28号
   建设大厦三楼,bet36365首页
  2、捐物:一些有价值的物品,用于残疾人事业。
3、行为捐赠:做志愿者,为广大残疾人服务。
4、基金会设立“人道助残”定向活动。单位和个人可自行、自愿选择捐赠项目和捐款数额。
  二、捐赠意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
  ·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捐赠。
  ·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进行登记造册。
  ·捐赠单位、公司或个人捐赠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享受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任何挪用、侵占或贪污捐赠款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募捐方式:
  ·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基金会指定专人联络,开展定向、长期捐赠或一次性捐助。
  · 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
  · 对捐助者或单位开具收据,并通报受助者的情况。
  · 依据捐款数额,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纪念牌、举行捐赠仪式及在媒体上鸣谢等。
  3、与捐赠者创造“双赢”:
  ·由基金会负责进行宣传,使企业或个人得到所希望的宣传效果。
  ·同时企业及个人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三、款物管理:
  资金管理:
  ·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年审计制度和监察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捐赠者或者代表,可随时抽查捐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物品管理:
  ·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分配使用。
  ·专人进行管理,严格物资收发、保证捐赠物资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